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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又是塔吊事故!近期已连发多起!

更新时间:2024-03-04 17:22:42 更新来源:产品中心

  5月17日,广东一在建项目塔机降塔作业时,发生意外事故。疑作业时,突发失去稳定,起重机折断,平衡臂折断,具体事故情况请以官方通报为准!

  就在前几天的 5月13日 ,江苏常熟一工地上的塔吊意外倒塌。14日,极目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事故中有人受伤,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现场视频显示,在一建筑工地上,一座塔吊倒下后斜横在一座在建建筑的钢筋平面上,塔吊底座的水泥墩也已经连根拔起,侧翻在原地。另一段视频显示,塔吊的一部分砸倒了工地围挡,横在工地外的马路上。视频发布者在评论区配文表示:“塔吊工送医院了,无另外的人员受伤。”

  塔吊,即:塔式起重机,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作业规程》JGJ196的规定。

  塔吊检查评定遵守“10项检查”。保证项目应包括:①载荷限制装置、②行程限位装置、③保护设施 、④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⑤多塔作业、⑥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应包括:⑦附着、⑧基础与轨道、⑨结构设施、⑩电气安全。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上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2)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控制定码变幅的触电或控制定幅变码的触点应分别设置,且能分别调整;对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其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在小车向外运行,且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变幅速度应自动转换为不大于40m/min。

  1)应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灵敏可靠;

  2)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小车行程开关,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臂架幅度限制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防止电缆绞损。回转限位正反两个方向动作时,臂架旋转角度应不大于±540° 。

  1)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设施,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2)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应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并应灵敏可靠;

  4)当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时,应安装障碍指示灯。

  对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双向小车变幅断绳保护设施,保证在小车前后牵引钢丝绳断绳时小车在起重臂上不移动;断轴保护设施一定要保证即使车轮失效,小车也不能脱离起重臂。

  对轨道运行的塔式起重机,每个运行方向应设置限位装置,这中间还包括限位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装置。限位开关应保证开关动作后塔式起重机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器最小距离大于1m。

  1)吊钩应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并应完整可靠,吊钩的磨损、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2)滑轮、卷筒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完整可靠,滑轮、卷筒的磨损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3)钢丝绳的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滑轮、起升和动臂变幅塔式起重机的卷筒均应设有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置表面与滑轮或卷筒侧板外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的20%,装置可能与钢丝绳接触的表面不应有棱角。

  钢丝绳的维修、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 、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规定。

  1)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m;

  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两台相邻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距离如果控制不当,很可能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当相邻工地发生多台塔式起重机交错作业时,应在协调相互作业关系的基础上,编制各自的专项使用方案,确保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不发生触碰。

  塔式起重机安装作业前,安装单位应编制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程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当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时,应安装附着装置,附着装置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当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够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

  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布置不符合说明书规定时,应对附着进行设计计算,并经过审批程序 ,以确保安全。设计计算要适应现场实际条件,还要确保安全。

  附着前、后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在空载、风速不大于3m/s 状态下:

  1)独立状态塔身(或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对支承面的垂直度≤4‰;

  塔式起重机说明书提供的设计基础如不能满足现场地基承载力要求时,应进行塔式起重机基础变更设计,并履行审批、检测、验收手续后方可实施。

  3)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强螺栓应使用力矩扳

  连接件被代用后,会失去固有的链接作用,可能会造成结构松脱、散架,发生安全事故 ,所以实际使用中严禁连接件代用。高强螺栓只有在扭力达到规定值时才能确保不松脱。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是指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距离,见下表。当安全距离小于下表规定时必须按规定采取比较有效的防护措施。

  为避免雷击,塔式起重机的整体的结构、电机机座和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导线的金属保护管均应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采取多处重复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接地装置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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