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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15亿吨非法产能拖累“基础价位”

更新时间:2024-02-13 01:15:06 更新来源:企业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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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煤企逆市涨价遭到了来自市场的强烈反击却仍在试图借政策推行之际,1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指导做好2015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要求尊重市场主体地位,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

  3天之后,12月5日,卓创资讯煤炭分析师刘冬娜给她的朋友们提示,“供大于求关系未改,昨日秦港煤炭库存量高达691万吨,已办手续船仅2艘。”她不免感慨,“旺季期如此低迷市场,大涨或最终只能图一时之快。”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说,措辞从“力争”到“基础价位”的改变,意味着他希望在大多数时候煤价要比“基础价位”更高一些。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召开了18次煤炭行业脱困联席协调会、研究出台了37项政策措施之后,煤炭行业似乎变得更自信了。

  还是在11月28日的交易会上,王显政对煤炭企业怎么样应对市场提出了被广为引用的、著名的“三不”策略,即:“不安全不生产,不超能力生产,不降价促销。”前述分析的人说,“不降价促销”成了涨价的委婉说法。

  当晚,神华、中煤、同煤、伊泰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4+1”会议达成了三项共识,这中间还包括从12月1日起煤价上涨20元,明年1月1日继续涨价,目标是煤价到550元以上;协调有关部门约谈某电力企业带头接受该价格等。

  对此,中电投下属煤矿的一位的人说,这是一个“良好的愿望,但恐怕很难实现”。他认为,价格不仅是价值的反映,更受到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在市场供过于求、在油价“九连跌”的情况下,仍旧要求煤价上涨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

  记者注意到,在2015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包括超能力生产在内的非合法产能实行一票否决: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建设和生产的煤矿、用户公司参与衔接;对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超能力生产和不安全生产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查处;煤矿企业签订的合同量须控制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网站公告的生产能力范围内。

  山西某大型煤炭企业人士在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很多背有历史包袱的煤企为了正常运作与稳定,不得不以量补价甚至超能力生产。同时,煤企往往是既有现代化新矿井,也有较为落后的老矿,在实际生产中,通常是新矿超能力生产现象严重,煤企以此创造效益来弥补老矿的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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